首页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电信线路 | 网通电路 | 帮助

贵州规定市县乡3级政府严禁配备助理

文章原载:绵阳防水补漏公司专卖店
文章出处:http://www.ukg5.com/
文章版权:如需转载本文,请以链接的形式注明原载以及出处,谢谢!

       金黔在线讯 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办近日联合发出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的通知,明确全省市县乡3级政府不准配备助理,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的配备不得超过同级政府副职职数限额,县级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配备严格控制在规定职数范围内。  昨日,记者从省委组织部召开的相关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在全省八八个县中有二零个县因工作需要或是培养后备干部等原因配备了助理,总数为四九人。针对前段时间人民群众反映热烈的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过多的情况,省委组织部和省机构编制办联合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并结合贵州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根据规定,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各县(市、区、特区)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均不得配备助理。各市(州、地)政府(行署)副秘书长职数应根据市(州、地)政府(行署)副职职数从严设置,按不超过同级政府副职职数限额配备,配备职级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般不得低职高配。市(州、地)政府(行署)兼职副秘书长占职数。各县(市、区、特区)政府不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职位,县(市、区、特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配备要严格控制在规定职数范围内。  对于市(州、地)政府(行署)、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已配备助理的、市(州、地)政府(行署)副秘书长(含兼职)、县(市、区、特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超配的,都应妥善调整,要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精神在二年内予以消化,其中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尽快办理免职手续。  据悉,省委组织部和省机构编制办将适时对各地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的调整情况进行督查。